交通安全社会实践心得锦集三篇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交通安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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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是汉语词汇,拼音xīndé,是指工作或学习中的体验和领悟到的东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交通安全社会实践心得锦集三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篇: 交通安全社会实践心得

  近几年来,各高校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如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治安管理制度等等。实践证明,这些安全规章制度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由于大学生的道德水准、思想觉悟、价值观念、自律意识千差万别,一些学生在学习、生活、教学实习、社会实践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个人或他人利益受到侵害。因此,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应注重对学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提高学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一是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使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安全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不仅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逐步养成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

  要通过对安全规章制度考试、知识竞赛等形式,加深学生对安全规章制度的认识。要使学生认识到安全规章制度是多少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有些是总结事故教训,用血的代价换来的。如果为了自己省点力、省点事而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那就是对国家不负责任,对社会不负责任,对人民的生命财产不负责任,对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幸福不负责任。从而使学生懂得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是同校园安全与个人安全密切相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学校对违章违纪的学生要进行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使违章人员及周围学生都受到教育,以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

  随着高教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学校对学生的培养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必然对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使之感到心理有压力,表现为各种心理上的不适。诸如:焦虑、强迫、恐怖、抑郁、冷漠、固执、消沉、暴躁等等,情绪色彩十分强烈,如不加以积极疏导,极有可能导致各类安全问题。近几年来发生在学生中的自杀、打架斗殴、偷盗等行为,多数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因此,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心态。

  一是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引进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保障学生安全的内在原因,健康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绝心理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对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应采取普遍教育和个别疏导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和谐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应对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防治教育等内容。这对优化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心理疾病,促进人格全面发展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作用。

  二是要把安全教育与心理咨询结合起来,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学校要通过开设心理门诊、心理信箱、心理热线电话等形式,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及时帮助咨询对象,减轻他们内心的紧张与压抑。同时,通过心理咨询对违纪行为或思想上有轻生苗头的学生进行及时疏导和教育,使学生在轻松氛围下,认识自己的错误,以达到心悦诚服,使教育真正发挥震撼心灵的力量和感化学生心灵的作用,使学生安全教育迈上新的台阶。

第二篇: 交通安全社会实践心得

  团队最初调查的地方是黑龙江大学至服装城路段,此路段正在进行惠民的地铁工程建设,交通比较繁忙,车辆、行人都比较多,交通秩序比较混乱。此路段违规停车现象比较严重,有的车辆甚至停在禁止零时或者长时停车的十字交叉路口的道路上,显然他们对交通法律法规了解并不多,或者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在调查的过程中仅仅三十分钟一个十字交叉路口就有七八次不同程度的.车辆违规现象,甚至有的车辆在禁止掉头的路段掉头。为了构建安全、快速、平稳的城市交通,我认为光靠交通警察的督察,交通现状也是难以改善的,还要全名提高司机的法律法规意识。

  然而,团队调查发现,在电子大厦的周围,本来有人行横道,只需从电子大厦向前走过几分钟就可通过人行横道,但是许多市民却选择了从横穿马路、翻越护栏,在护栏的一侧,车辆高速行驶,极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一些市民还抱着自己的孩子翻越护栏,我想在如此环境下成长的孩子,他们会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吗?这让我们志愿者感觉非常的担忧。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中小学生横穿马路与翻越护栏的现象也频频发生。根据调查一些横穿公路的中小学生,他们知道一些交通安全知识,但是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比较差,究其原因还是没有一个好的交通环境来引导他们。一些老年人也有横穿公路、翻越护栏,通过抽样调查,他们大多不了解交通安全知识,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横穿公路知识为了方便,但是忽略了生命安全。从未成年人到老年人,都有横穿公路、翻越护栏的现象,他们对交通安全知识的了解情况也是不一样的,大多数未成年人在学校或者其他地方接受一些交通安全知识,但是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同时,他们对现在交通安全现状也不太满意,希望得到改善。

  对于中年人来说,大多数对交通安全知识都有了解,但是除了司机外,其他人对交通法律法规了解的不够全面,大多数是一知半解。更有甚者,有些市民竟然不了解交通灯的含义,这让我们志愿者很疑惑,可能是以前的交通安全教育缺失。而许多市民了解交通安全知识,但是,他们却同样不顾及的危及,横穿公路、翻越护栏。而且,许多人了解交通法律法规,但是他们却不遵守交通规则,有明知故犯的嫌疑,许多人都是等到发生才后悔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许多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却不遵守交通规则,究其原因就是他们交通安全意识不强。

  为了构建安全、平稳、快捷、和谐的交通,我们应该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了解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目前,在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的课程,没有系统的教育,为此我们提出在中小学校进行交通安全极教育,加深中小学生对交通安全知识的了解和认识。

第三篇: 交通安全社会实践心得

安全驾驶,让我们的生命远离车祸---关于家乡户县的交通事故情况调查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的不断进步,人民手头富余的钱越来越多,私家车已经越来越多的进入了人们的生活之中。逐渐增多的私家车,数量稳增不降的公家车,以及公交车,班车,货车等等,各式各样的车拥入了这个社会,遍布各个城市,虽然交通的进步和发展给人类创造和增添了财富,成为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但同时它也使我们的交通负担变的十分沉重,而且也使人们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很大的威胁。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附录1)。各种悲惨的交通事故每天都在不断地发生,起因也呈现多样化。在我从小长大的家乡户县,我亲眼见证了这里交通的发展,看到了越来越多的车辆,感觉到了越来越沉重的交通压力,但同时我也发现了政府部门对减轻沉重交通负担所做出的贡献,所以在这里我要对我们户县的交通安全情况做一个调查。

在明确的确定了题目之后,我在网上找到了大量的相关资料,从中挑选了典型的,对理论知识有说服力的,大家都比较熟知的材料整理出来。并努力搜索我的脑海,找到自己知道的有关交通安全的事情。然后我去了户县交警大队,拿到了户县近几年交通事故的一些数据:

2005年一共发生了955起交通事故,其中死亡34人,受伤586人,直接经济损失915680元;

2006年一共发生了1275起交通事故,其中死亡20人,受伤579人,直接经济损失835100元;2007年一共发生了1199起交通事故,其中死亡21人,受伤577人,直接经济损失862500元;2008年一共发生了1163起交通事故,其中死亡22人,受伤548人,直接经济损失997780元;2009年一共发生了1156起交通事故,其中死亡25人,受伤535人,直接经济损失917800元。2010年上半年,我县辖区共发生交通事故569起,死亡12人,伤247人,直接经济损失446000元。以及非常重要的一份内部资料《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0年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在交警大队,我不仅拿到了十分重要的资料,而且从警察叔叔那里我更加深入的了解到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作为交警工作的困难。交通事故是不可能避免的,我们只能尽可能的减少事故的发生数量。结束了在交警大队这有意义的一下午,我又了解了两位司机的驾驶情况。一位是我舅舅,他今年快35岁了,但是开车已经有16年之久,在他这么长的驾驶生涯中基本上没有发生什么大的交通事故,只有一次开夜车,到后半夜的时候由于身份疲劳,连抽烟解乏这招都没有作用,结果车子冲出公路撞到了麦垛上面,幸好没有造成什么太大的损失。我舅舅他作为司机,他从小就对车子非常感兴趣,对车子的结构非常了解,对交通安全更是非常了解,没有酒后驾车的经历,所以我对我舅舅还是非常佩服的,理所当然成为我要学习的榜样。还有一位伯伯,开车的时间比较晚,有4年驾龄,没有出过一次事故。只有一次开车的时候,自己感觉非常累,据他自己说,开的时候他都不知道走的是那条路,怎么走的,本来是到咸阳郊区去,但是结果开到了市区里面,所幸的是没有发生意外,他在那里休息好了后才又开车离开。由此可见疲劳驾驶是非常危险的。

人的生命在无情、残酷的交通事故面前是非常脆弱的,对于随时可能来到的交通事故我们应该了解,我们应该事故发生的特征,在路上真正远离交通事故的威胁,所以我们必须要弄清楚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它的特征。为什么交通事故会频繁呢,它主要和哪些因素有关系?我认为应该从路、车、人这交通的三个主要参与者着手,来说明:

首先,外部因素,道路的状况,车辆路检方面未落实以及不合理的城市规划。户县以前的道路比较窄,随着经济的发展,车辆的增多,很多道路都拓宽了,但是有的地方还是和以前一样,而且路面状况比较差。还有就是在有的路口的路段,路上有突起的路包或者陷下去的坑,毫无疑问在路口这中已发生交通事故的敏感地带,凹凸不平的路面肯定会对驾驶员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说相关部门应该赶紧整修一下,让路面状况重新变好,或许一次小小的修整,可以避免一次大的交通事故。户县街道的路面是坡形的,也就是中间高,两边低,所以每次到了下比较大的雨的时候,路两边就会有积水,积水占用了自行车等的车道,然后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就要向路中间靠拢。这样就造成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交错,拥挤,再加上雨天驾驶员的实现本来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就非常容易发生。这种情形的起因是由于积水占用了非机动车道,所以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排水系统的管理,不再让积水对交通造成影响,为交通事故的发生提供助力。我发现户县有的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虽然这里的车流量相对较少,但是车速明显比较快,在这里经常有交通事故发生,而且三轮摩托车出事故的情况非常多,我觉得这里应该有红绿灯。而杨凌在这个方面就做得很好,杨凌是个人少地方大的地方,城市周围虽然车少,但是路标确是应有尽有,整个道路非常整洁,经常有在一个大的十字路口只有一辆车在等绿灯亮通行,这里不禁为驾驶员良好的驾驶习惯所感动(当我看到这种情况是,我就在想:这是在逼人闯红灯!觉得不闯红灯对不起这么好的路)。人家车少的地方都交通标志齐整,何况是我们这里车明显比那里多的地方,连交通指示灯都没有?英国的道路是世界上最安全的,英国的道路设施是最完备最先进的,而且人民都有很好的驾驶习惯。而在发展中国家交通事故发生率是比较高的,尤其是多山路且贫穷的发展中国家。我们中国也在交通事故高发区的行列之内,国家应该加强道路建设,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使外部因素最小的影响交通安全。

其次,国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比较差。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人的生命,是一个让人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但纵观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后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唯独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却一直反应迟顿。一旦有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报刊、电视等媒体均有所报道和广为宣传,但国人采取的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或将其归咎于某人的运气不好,诸如此类的近似于麻木的思想,助长了国人交通违法后罚点款了事的无所谓态度。有不少人不仅自己交通违法后不以为耻,而且对他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熟视无睹,且荒唐到明知可预见交通违法行为会危及到自身的安全也无动于衷的地步。因而坐超载超速车、带病车习以为常。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是国人的一大顽症。2004年5月1日,我国颁布施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违规违章行为一律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来加以规范,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也依法加大了查处力度,虽然交通违法行为的总量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在户县的一些十字路口,我经常看见有一些人闯红灯,感觉他们就根本不知道或者不管红灯时干什么用的,更不用说是其他的交通标志。还有就是我经常听见长辈对晚辈说:“走在公路上你不用害怕,汽车不敢撞你的。”现在想起了这些话,我感到十分心寒。对,在路上就是要胆大心细,不论作为你是驾驶员还是路人,这是应该要做到的,但是后面一句就会使晚辈觉得在公路怎么走都不怕,反正汽车不敢撞我们。有这种心态的人还是非常多的,所以现在在街道上人走路非常随便,根本没有一点安全意思,面对着对面鸣喇叭的汽车,自己仍会慢条斯理的过马路,这种情况屡见不鲜。在路上我们和行人应当互相礼让才能最大可能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还有就是很多人的交通安全知识十分有限,路上的交通标志没有几个能认识的,这无疑会是影响交通安全的一些因素。我就亲身经历的一次车祸,那是个下午做了个昌河小面包车在108国道上行驶,前面有两个学生,女孩在我们的右边,路的右侧,男孩在我们的左边,路的左侧,他们是同学。女孩给男孩招手示意让他过去,那个男孩准备过去,看了看路两旁来的车,跨出的第一步又收回去了,我们车的驾驶员本来准备减速,但是看那个男孩已经看到自己的车,而且也准备避让,所以就没有减速,但是忽然那个男孩子有跑过去了······就这样酿成了事故,还好问题不大,那个男孩只是有点擦伤,自行车是被撞坏了。路人过马路时一点要谨慎,要过马上过,不过就等会没车了再过,不能三心二意,犹豫不决,这样非常容易酿成事故。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驾驶员和车辆自身的问题导致的交通事故。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都是十分危险的。因酒后驾车出的交通事故数不胜数,而且造成的生命危害和财产损失也是非常多的,大家看到西安等大城市的交警们对酒后驾车的严格检查和严厉处罚,由此可知,酒后驾车对自己,对别人安全威胁之大。疲劳驾驶也是非常危险的,不仅对自己,也包括路人。这里有很多惨痛的教训,2010年2月11号,西安市斗门中学的5名学生在途中遭遇飞来横祸,被一辆卡车撞倒,四死一重伤。这个事件的主要原因就是司机的疲劳驾驶,据司机事后坦白说他当时已经处于睡眠状态。还有发表于《角落》上面的一篇文章《今年中国最悲惨的十大交通事故》,这里面的十大交通事故,每个都是特大交通事故,死伤全在30人以上, 而且都是因为司机的疲劳驾驶导致事故的发生。还有就是超速、超载等。有的驾驶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不过关,自己的驾驶技术不成熟。随着车辆越来越多的进入了人们的生活,驾驶员越来越多,造成了驾驶员水平素质的良莠不齐,所以使交通事故的发生变得容易。现在是盛夏,在酷热的情况下,驾驶员尤其爱犯一些错误:1、犯困情况下开车。夏天人容易犯困,所以更要坚决杜绝这种情况。2,穿拖鞋或者高跟鞋开车。虽然夏天穿拖鞋或者高跟鞋十分凉爽,但毫无疑问,这样十分长危险的,开车时容易发生“脚误”造成不该有的交通事故。3,戴深色墨镜开车。深色的墨镜会对视觉造成很大的影响,是驾驶员的反应变的迟钝,容易造成交通事故。4,不系安全带开车。5,“火冒三丈”开车。驾驶员在急躁、冲动的情绪下开车,更容易发生事故。驾驶员绝对不能开有安全隐患的车,这样对别人,对自己都是十分危险的。

针对这三个大方面的影响交通的因素,我们该如何尽可能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呢?

首先,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道路等基础交通设施建设,合理进行城市规划。通工程学家、原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总工程师、北京市交通工程科学研究所所长段里仁认为,交通管理有“四大原则”:一、交通要分离,这是个原则。机动车与自行车、行人与机动车要分离,各行其道。二、交通要连续。我们步行到地铁站,出地铁站又要找公共汽车站,交通不连续,耽误时间。在英国伦敦,有的旅馆下面就是地铁车站,乘坐“地铁”可直奔机场。三、交通流量均分。把拥挤路口的车辆疏散到其他路口、路段,错开上下班时间,夜晚进行货物运输等,都可以实现“均分”。四、交通总量削减。有一幅很有说服力的图片:100人通过一段道路乘小轿车,要用100辆小轿车,占去了全部路面;100人改乘三辆中型公共汽车,占一小块路面;100人乘坐大型公共汽车,只需一辆汽车的路面,于是达到了削减交通总量的目的,缓解了交通拥挤状况。在现有条件下,城市的道路交通大有潜力可挖。

其次,国人应当加强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政府等相关部门也应当对这方面大力宣传。2007年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附录2)。户县在这方面也坐着自己的努力。2008年8月20日,“户县驾校杯”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成功举行。4月28日下午,户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办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户县驾校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经过几个月的激烈角逐,终于在西安石油大学户县校区圆满落下帷幕。为了推进实施户县文明交通计划,加大户县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效果,切实加强广大群众和全县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观念,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办、户县文明办、户县公安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这次户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户县驾校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户县交警也经常去到农村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讲解,得到了广大村民的热烈欢迎。户县的各个学校也纷纷在校举行了交通安全的宣誓,为学生们讲解了有关交通安全的知识,使孩子们从小就有强烈的交通安全意识······我坚信通过这样的活动一定会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交通安全的知识,是交通事故发生的数量减少。

最后,驾驶员也应当加强自我素质,完善交通安全知识。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为自己的和别人的利益做出贡献。

在这个暑假,我也去驾校学开车,通过自己的实践更加清楚和深刻的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所以在以后的驾驶生活中我一定会以安全驾驶为原则,不让交通事故影响自己和他人。

通过这次暑假实践,我对户县的交通情况有了全新的认识,也有了自己的新看法。而自己学车的经历也使我会更加深刻的亲身感受到了驾驶员的不容易,而作为未来的驾驶员我也会时刻警示自己安全驾驶。在实践的期间里,也的确很热,很累,但是我很充实,很高兴,深刻的认识到在社会上做事的不容易,以及一些为人处世的方法,可以说通过这次实践我不仅学到了知识,更丰富了自己的社会经历,为我今后的学习生活都有很大的帮助。这是一次有深刻意义的社会实践。

附录1                   200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0.1%、7.8%、9.8%和10.7%。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4起,同比减少5起。全国万车死亡率为3.6,同比减少0.7。

  分析200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死亡人数降幅明显,同比分别下降10.1%、13%和15.2%。8月15日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因酒后驾驶肇事导致人数同比下降39.6%。二是国省道发生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9.8%,高速公路平均百公里发生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下降10%。三是恶劣天气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特别是下半年全国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3.3%。从全国各片区情况看,西北片区恶劣天气发生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增幅最大,上升22.9%,东北、华东和华北片区分别增加8.9%、8.2%和3.1%。四是摩托车肇事导致死亡人数波动上升。自3月份以来,摩托车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呈逐月波动上升,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是摩托车肇事的主要原因,导致的死亡人数分别占摩托车肇事死亡人数的25.1%、11.7%和8.1%。五是营运车辆肇事导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比例上升。共19起,占同类事故总量的79.2%,同比增加3.3个百分点。营运车辆肇事导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8起为驾驶人超速行驶导致,占42.1%;14起发生在国省道,占73.7%,同比增长7.7个百分点;8起事故中肇事客运车辆的营运距离小于400公里,占42.1%,同比增加3.2个百分点。营运车辆肇事比例居高不下,主要是个别运输企业对从业驾驶人员录用把关不严;少数运输企业违法挂靠经营,给明显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营运车辆安全发放二级维护合格证;部分运输企业不履行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一些地方运输管理机构不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追究相关责任。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拉动效果显现,机动车、驾驶人和公路通车里程将继续保持迅猛增长势头,全国还将迎来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的客货运量及周转量仍将持续增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推进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发挥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营运车辆源头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对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来源:部交通管理局  2010-1-11

附录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意见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2.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继续深入落实“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措施,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减少,到2007年底实现万车死亡率不超过5.7的目标,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

  3.交通、农业部门要以提高驾驶人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培训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培训教育体系,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学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医疗急救技能的培训。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管体系,督促落实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教育方案。建立完善驾驶人培训机构和教练员诚信考核体系,推行优质诚信驾校、教练员排名制度。

  4.交通部门要进一步推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研究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制度,健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驾驶人退出机制。

  5.公安部门要认真落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订完善各地区驾驶人考试题库,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建立健全考试员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对大、中型客车驾驶资格的逐级申请、审核制度。公安、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培训记录审核制度,建立健全驾驶人考试情况通报制度。

  6.保险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推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施,会同公安、农业部门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实行保险费率浮动制度。推动全国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社会救助基金的建立。

  7.军队、武警部队要进一步严把驾驶培训和考试关,修订完善驾驶人年度考试题库,进一步规范和严格驾驶人年度审验,定期组织开展驾驶人复训。

  三、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秩序

  8.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和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定期对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开展系统分析,针对事故易发区域、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科学制订防范措施。交通部门要建立完善道路运输企业重特大交通事故快报和分析制度。

  9.公安部门要组织开展“平安畅通高速”创建活动和公路通行秩序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强行超车、逆向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以及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超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超速50%以上、客车超员20%以上的,要通报车辆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属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依法追究企业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10.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会同公安部门深入开展校车隐患排查整治,科学核定校车及接送幼儿车的定员数量,建立校车管理档案。公安、教育部门要按照《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要求,继续开展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1.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监督指导,会同公安、气象部门加强对公路运行状况的监控,及时掌握高速公路气象信息,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

  12.公安、建设部门要按照平安畅通工程的标准和要求,优化完善城市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渠化,科学规划设置停车场。

  13.军队、武警部队要进一步加强对军车和号牌的管理,不得转借地方使用;完善军车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及时将军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结果反馈公安部门。

  四、加强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

  14.交通部门要强化“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做好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督),严格审批夜间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

  15.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定期检查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健全完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对多次发生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营运车辆,公安部门要将情况通报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客运企业交通安全状况。

  16.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客运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实行挂靠、个体承包、转包等经营形式的清理整顿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运营责任制。

  17.发展改革、公安、质检、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研究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选择部分车型在部分省(区、市)开展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的试点工作。鼓励运输企业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装备,实现对运输企业驾驶员的动态监督和管理。

  五、强化机动车生产和使用监管

  18.质检、发展改革部门要制订和完善包括提高客车车身强度在内的车辆整车安全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生产企业及车辆产品准入制度,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公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公布电动摩托车技术标准,并将该产品纳入监管范围。

  19.质检、发展改革部门要组织专家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形态分析研究,配合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制订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的技术方案和管理措施,制订并实施安全标准。质检部门要认真落实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制度,扩大缺陷汽车召回范围。

  20.发展改革、质检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汽车生产及改装企业行业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新车安装侧后防护装置、喷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配备行驶记录仪等重要安全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

  21.工商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和改装企业的查处力度,建立查办终结案件回查制度,健全车辆非法改装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移送机制。严禁非法改装车辆,严格查处非法改装罐车、集装箱车,依法取缔未经登记的车辆非法改装单位。

  22.公安部门要严格车辆登记和查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监督,加强机动车日常管理,建立并完善大型客运、货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校校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管理档案。

  23.质检部门要强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制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管理规定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24.农业部门要严格拖拉机登记管理,规范登记手续,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和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研究制订相关生产安全技术标准。

  六、继续开展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

  25.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力度,拓展实施范围,按计划对国省干线公路和重要旅游公路的事故隐患路段进行改造,并逐步向县乡公路延伸,稳步开展公路铁路立交安全整治工作。

  26.各级公安、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原因,对存在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等危险路段加强排查分析,建立相关档案;交通部门要区分轻重缓急,将整治工作逐步纳入公路安保工程实施计划。

  27.交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科学评估公路通行安全条件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公路通行安全评价,促进公路特别是山区、农村低等级公路的安全建设。

  七、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8.县、乡级人民政府要配备专人负责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农业(农机)等方面人员参与交通安全整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综合治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

  29.公安部门要创新农村交通管理警务机制,加强乡镇交警中队和农村交通安全警务室建设,明确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积极排查农村无牌无证机动车和驾驶人,提高办牌办证率,继续组织开展以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30.农业(农机)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树立一批“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户,进一步严格拖拉机驾驶人考试制度,强化拖拉机安全监管,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会同公安部门积极开展无牌无证拖拉机整治工作。

  31.交通部门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交通,研究组建面向广大农村地区的客运公司,努力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并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32.各级道路交通联席会议要制订“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创建评价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带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开展。

  八、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33.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拓展宣传阵地,改进宣传教育方法,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通过在中央、省、市级媒体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动员全民共同参与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3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

  35.宣传、公安、教育、司法、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深入开展“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第一届联合国全球道路安全周活动,组织开展系列大型交通安全宣传。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学生、运输企业驾驶人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

  九、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36.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3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总体目标,研究制订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和实行年度交通安全考核指标体系、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从法制、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研究建立健全以卫生部门为主导,公安、交通、农机部门及保险、紧急救援机构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联动机制。一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三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将书面检查报国务院。

  38.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的研究,制定客、货运输产业政策,研究加强对专业运输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动态监管的措施,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区开展联合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39.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监督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运输企业内部管理教育,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且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取消相应的经营许可。

  40.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多次发生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所属车辆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