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汇编五篇】

发布时间:2024-02-06   来源:质量安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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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法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汇编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篇1

一年来,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农业科技培训班和“农家大篷车”、“三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知识,多渠道提高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同时,深入各大蔬菜基地、果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并与各负责人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重抓大宗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在春季生产重点季节,对全区范围内的150家农资经营店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高毒禁用农药、假劣农药、农药防治对象和适宜作物是否超登记范围等,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上的监管。对违法经营高毒禁用农药者从严查处;对登记的防治对象和适宜作物不是水果或蔬菜而包装标签标注适用果蔬的农药产品,不仅以擅自修改标签内容为由依法进行处罚,还重点进行质量抽检,查看是否含有禁用于水果或蔬菜的隐性成分,一经查出含有不能用于水果或蔬菜的隐性成分,即以假农药论处,从重处罚,案值达5万元以上的移送公安机关。半年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7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店966家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农药案件25宗,其中假劣农药案件3宗,农药标签标识不规范22宗,有效地整治和规范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区食安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周密部署了关于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重点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抓好农业投入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辖区内各大蔬菜水果生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定期进行农业投入品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农药使用的监管,重点检查蔬菜、水果生产中是否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禁用或者限用农药的情况,督促这些大户建立完善的进药、用药和日常生产记录档案,对不完善生产记录的农产品生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五)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重点是抓好各农产品生产合作社、蔬菜生产基地及辖区各超市农产品质量的检测,一方面派出农安检测人员加大抽检力度,另一方面要求各农产品生产合作社、蔬菜生产基地务必做好农产品上市前的自检工作并做好产品数量和检测结果记录(都配备有一台速测仪),也建议各超市做好农产品进货情况和质量的自检登记工作,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今年以来,本系统共出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2998人次,11个乡镇检测站抽样检测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样品共9753个,合格率99.92%,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站例行抽样监测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样品共2043个,合格率达100%。对抽检不格的农产品责令延时采收或下架处理,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六)抓好清洁果园、清洁菜园工作。严抓果园、菜园内农业废弃物的清除清理工作,确保农产品生产环境不受污染。

(七)抓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工作。 2015年底我区已有9家农产品生产合作社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称号,分别是:1、钦北区新棠镇江厂荔枝专业合作社;2钦北区源野人家蔬菜专业合作社;3、钦北区宇鸿农业专业合作社;4钦北区科盛蔬菜专业合作社;5、钦北区致美蔬菜专业合作社;6、钦北区镁源蔬菜专业合作社;7、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8、钦北区辉源蔬菜专业合作社;9、钦北区志成蔬菜专业合作社,认证面积为33225亩。通过抓“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树立标准化生产的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近年来我区没有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但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

(一)农业标准化建设滞后。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农业部和农业厅制定了部分农业标准化生产标准,我区也制定了部分农业生产技术规范,但在生产中难于推广应用,没有落到实处。全区农产品按标准或规范组织生产的还不到50%。主要原因在于农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有待进一步培训提高。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严重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今后农业发展的新趋势,要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必须加大对质量安全工作的人、财、物投入。今年自治区给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只有13.3万元,区财政预算也只安排2.5万元(往年2.8—3.8万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每年购买检测药品的经费需要3万元左右,余下的局与11个乡镇站分,平均每个单位才1万元,与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虽然各镇聘任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但目前为止还没有聘任经费,协管工作很难开展。

(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农技推广站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农安工作人员缺乏专职性从而影响到工作的主动性。

(五)钦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区)项目实施建设滞后。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4]756号)精神,该项目已于2014年9月份下达,我局已于去年底前完成了专用设备采购的招投标,项目用房由于太残旧,重新装修要250多万元,而项目资金才有50多万元用于装修,资金缺口太大,无法开工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抓好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重点是规范完善现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积极组织、指导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标准化生产,申报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扩大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规模。

2、加大农资打假力度。重点查处违法经营高毒、禁用、限用农药的案件,努力消除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隐患。将辖区农药经营店100%纳入监控范围,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l00%。

3、进一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加大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力度,把辖区内蔬菜、水果生产大户的农产品都列入农药残留例行监测范围。速测法定性监测全区蔬菜、水果合格率达到97%以上;节假日前或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对全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组织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站检测人员每周定期深入生产基地流动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从源头确保上市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推动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台阶。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篇2

一、开展有关宣传培训活动

2月26日,由县农林局牵头组织质量流通科、农检中心、农技中心在镇村村委会举办了“春季蔬菜生产培训会”,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料500余份。

3月15日,县农林局在县门街开展“消费与安全”为主题“3·15”宣传日活动,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100余份。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活动

1、1月初对辖区内各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执行、农产品信息公示、“三品”标识的使用、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2、2月4-5日辖区内9个超市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3、2月22日,对辖区内各超市、农贸市场节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并现场抽样检测。

4、3月12-14日,对辖区内各超市对各超市建立农残检测点进行摸底调查。

5、3月14日,市农检中心认证科孙科长一行对今年认证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个别存在问题的单位需进行整改后再上报。

三、本季度检测情况

本季度共检测蔬菜样品3437个,农药残留合格率为99.9%;检测水果样品183个,合格率为99.9%;抽检猪肉样品256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为100%。

 四、示范基地建设进展情况

1月21日,市农检中心指导科叶科长一行对我县2012年的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试验示范田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落实并确定县2013年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及管理技术资料的档案。

五、本季度执法情况

组织执法人员对抽样检测不合格的2个批次的农产品(水果8.0公斤、蔬菜16.0公斤,共计24.0公斤)进行了现场监督销毁。

六、下季度工作重点

1、全面完成今年无公害一体化认证任务。

2、在大型连锁超市建立农残检测室开展自检活动。

3、今年申报的标准化示范基地基本达到规范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篇3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业管理局《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体方案如下(农业投入品相关整治按照农资打假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进一步规范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行为,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活动,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农产品“利剑1号”行动。重点产品:地产蔬菜、水果。重点对象: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排查内容: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违规三种行为,一是排查66种蔬菜、水果禁用农药(见附件7),二是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三是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

(二)畜产品“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年出栏10-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年出栏20-200只肉羊的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等行为,肉牛及肉羊养殖、交易、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

(三)水产品“利剑3号”行动。以水产养殖场、养殖户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物的行为,以及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兽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依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按照假兽药处理),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添加兽药和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

农业农村部梳理出了风险较高的产品和每个产品需要关注的重点参数,供各地在“利剑”行动中参考。

三、采取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强化防控措施

(1)落实部门责任。一是局属各监管单位、科室要根据监管名录深入生产主体,大力宣传农产品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积极落实承诺书制度。二是乡村级网格监管员要做到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

(2)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推进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将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瘦肉精”自检、非洲猪瘟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三是规范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严禁相关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3)提高防控能力。开展安全用药指导和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对我县农兽药残留超标生产主体的指导和培训。发挥农兽药经销窗口技术指导作用,提升农产品生产主体科学选药用药能力。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

(1)发挥网格员作用,全覆盖排查安全隐患。一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名录,明晰监管人员责任。各单位、科室7月上旬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利用微信等方式建立工作联系群,确保沟通顺畅。二是更新属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名录。三是对存在问题的监管对象实现排查全覆盖,对于问题易发、多发生产主体和重点区域要重点排查。四是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专项监督抽查,使风险隐患降低到可防可控程度。

(2)排查“三剂”使用安全隐患。农畜产品进入市场前,各监管单位、科室首先要排查保鲜剂、防腐剂,养殖环节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等问题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查处。其次在养殖环节发现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物质中属于兽药但未经审查批准的,应依法按照假兽药处理,要及时查处违法使用假兽药行为。

(3)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局属各监管单位、科室要根据市年度监测计划配合市级监测部门全面落实监测任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掌控危害因子,有力治理突出问题,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并开展地产蔬菜、水果、食用菌和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速测筛查,及时掌握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全面化解农畜产品生产源头风险隐患。

(三)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1)完成监督抽查任务。各监管单位、科室要结合本区域检测资源实际,开展监督抽查。一是配合省、市级部门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二是畜牧监管单位、科室要制定全县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计划,完成对全县备案的猪牛羊养殖场(小区、户)开展“瘦肉精”监督抽检。

(2)不合格产品处理。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的问题产品,要移交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及时销毁或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相关生产主体和责任人,做到依法查处率100%,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不合格产品通报。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组织开展飞行检查

(1)开展随机检查。各监管单位、科室在“利剑行动”整治过程中,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飞行检查方案,随机确定检查区域、检查对象、检查内容。

(2)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各监管单位、科室要及时向检查对象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整改,加强跟踪督办,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农业农村和畜牧业管理主管部门汇报。

(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1)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一是“利剑”行动期间,对于发现的使用违禁农兽药问题、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不执行农兽药安全期、休药期问题、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杀虫剂问题线索,要逐一查处。二是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建立联合协调办案机制。各监管单位、科室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大案要案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7月)。各监管单位、科室要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整治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1月)。局属各监管单位、科室要组织力量,围绕“利剑”3个行动,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打出一套风险排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的专项整治“组合拳”,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

(三)指导督促阶段(2020年8月-9月)。7月下旬迎接市级组织指导调研,调研重点内容是方案制定情况、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情况、监管主体名录建立情况、监测和监督抽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案件处理和移交情况、资金保障情况等。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各监管单位、科室要对“利剑”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效监管模式,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农业农村局法规科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利剑”行动、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各监管单位、科室要由分管领导挂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种植、畜牧兽医、渔业、新闻宣传等机构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今年省市农业农村局将把发现问题、查办案件数量纳入相关考核,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

(二)部门密切配合。各监管单位、科室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种植、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各监管单位、科室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强化问题发现、监管和预警通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做好农畜产品质量案件查处工作,农药、种植、畜牧兽医、渔业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监管等质量安全管理。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各监管单位、科室要通过报纸、电台、自媒体等以多种形式开展“利剑”行动宣传,营造全社会监督参与氛围。

(四)要按时报送信息。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各监管单位、科室请于7月10日前报送本地“利剑”行动细化方案及联络员,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截至当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统计表(附件3)、问题发现查处台账(只报送农产品问题,不含农资问题,附件4)、辖区内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统计表(只报送农产品,不含农资,附件5),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农产品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2020年11月28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8月5日前各监管单位、科室要将辖区内网格化监管人员名录表(附件5)和飞行检查方案分别报送至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篇4

今年以来,商州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预防为主,净化源头”的工作方略,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商洛农产品监管模式,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紧紧围绕农业投入品、蔬菜、鲜活农产品等开展市场专项治理,重点监控种养、生产、流通三个环节的质量,加强农业投入品以及农贸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着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基地、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生产指导服务能力、品牌创建示范能力、全程综合监管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一、总体情况

开年来,我区紧紧围绕“完善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机制,强化依法监管能力”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全程监管理念,以全区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载体,扎实开展“农资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监管队伍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不断完善、监管队伍不断壮大、监管实力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区农业局充分整合全区农资和农产品监管资源,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处罚权,组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管理职能,充实监管人员,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手段;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规范执法程序,着力打造一支反应迅速,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监管队伍。目前,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人员达到60多人。

(二)检测体系不断完善。区农业局逐步整合全区检测资源,提升检测效能,为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逐步建立了高效科学的农残检测室,配备50余台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培训了4名业务精通的专业检测人员,可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指标进行检测。加快了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站)的建设步伐,突出发挥现有检测设备作用,有针对性选派检测人员到省市检测机构深造学习,提高检测人员实践操作能力。日前,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各类农产品例行抽检工作稳步进行,全年共完成农产品抽检样品3000多个,检测品种达50余种,半抽检合格率达100%。

(三)监管机制逐步健全。开通“商州农业信息网”,加强了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队伍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平台,逐步形成“信息查询、信息发布、农资推介、工作交流”的网络化。充分发挥农业执法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了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构。规范了农产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商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相关工作人员准确、及时、科学地做出反应和研判。

(四)农业品牌发展迅猛。经过近年的不断努力,全区现已建立高标准设施蔬菜示范园五个,大棚蔬菜基地达17个3000亩,完全按照无公害生产要求组织生产,农业标准化生产逐步推进,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迅速成立,各蔬菜基地正在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品牌意识已在基地(企业)逐步树立。

(五)标准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区按照建立长效化机制、规模化基地、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推进农业产业化、品牌化、现代化建设,为提升农产品档次、发展高效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开辟崭新途径。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逐步发展形成;全区已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7个,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正在建设之中,带动了全区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种植、养殖专业大户不断涌现,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标准化生产格局,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六)监管制度不断健全。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先从重点批发市场或大型农贸市场抓起,建立健全了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逐步落实产地准出制度。健全了农资和农产品监管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加强了横向配合和纵向联动,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作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务实切入。XX年,我们认真贯彻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区政府又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区农业局针对全区产业发展现状,积极发挥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网络的作用,形成部门参予,各级联动的监管工作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区政府成立了由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工作。

(二)开展农产品综合执法检查,落实监管责任。针对全区农资市场实际,区农业局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抽调精兵强调组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队,明确工作任务,对辖区内农资经营市场及农产品经营销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治理,充分发挥监管车辆的作用,定期辖区内农资市场农药、化肥、饲料、禽蛋、果蔬、水产品样品等进抽检化验,共对市场100多个农产品进行检验抽查,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区检测中心坚持每周一次和重大节日期间农产品例行抽检制度。杜绝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农药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药市场监管的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共出动监管车辆达50余次,开展农资专项检查整顿达5次,大型宣传活动8次,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3次,受训人员达XX余人;电视、广播宣传2期5次;发放农业专业书籍1000本,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强化涉牧市场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更加关注。近年来,发生的“瘦肉精”事件,为我们加强涉牧投入品市场监管、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敲响了警钟。面对严峻形势,我们积极采取措施:一是抓行业整治。对全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从业人员及经营条件依据《兽药经营管理规范》进行了审查,并对审查通过的55个经营门店发放了《兽药经营许可证》;二是夯实监管工作责任。为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确保监管目标任务落实到单位,职责落实到个人,按照工作要求,并将各乡镇(办)畜牧站具有执法资质人员以派驻的形式开展辖区内的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壮大了畜产品监管执法队伍;三是积极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目前,全区共设立动物检疫报检点25个,制作报检告知牌81个,依法报检制度得到规范,以产地检疫为基础,严格执行动物流通环节检疫,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以城区和16个镇畜产品检疫监管为重点,联合招商服务局(定点办)先后对黑龙口镇、牧护关镇、北宽坪镇、黑山镇等地开展屠宰市场整顿,规范屠宰场(点)经营行为,并严格市场检疫监管,确保畜产品安全。四是强化市场监管。以“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对涉牧投入品监管开展集中整治,先后检查兽药及个体诊所73户,检查兽药248个品种31408盒(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48种5826袋。查处不合格兽药17种141袋;饲料5袋,400公斤,均做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生鲜牛奶整治,确保城区人民饮奶安全。

今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城区生鲜牛奶源头治理工作。一是抓好技术指导。奶牛养殖环节是确保牛奶质量安全的前提,我区组织技术力量,深入养殖场户,在饲养管理方面进行技术指导的同时举办了商州区首次奶牛养殖技术及生鲜乳安全生产培训会,并印发《商州区生鲜乳监督管理制度》30余份,开展技术培训2期,培训80余人次,指导养殖户推行标准化科学饲养技术;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制发了包括养殖档案、防疫档案、投入品使用登记册、疫病诊治登记册、卫生消毒登记册、饲养人员健康检查登记表、牛奶销售登记册、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登记册等9种档案表册,档案资料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对全区奶牛饲养场户落实监管责任到人,监管到户,开展奶牛养殖投入品及鲜奶质量突击检查,确保奶品质量安全上市。

(五)完善检测网络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是我区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机构。今年,我们按照省、市规划要求,改造和新建“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区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在全区重点乡镇及大型农贸市场及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速测室,配置快速测定仪,配备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同时分期分批对全区30余名检测人员进行专业检测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发证上岗,逐步形成了一支覆盖市、区、乡的农产品检测队伍,为提升全区综合检测能力奠定了基础,强化了综合检测排查能力,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消费环境。

(六)开展法律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宣传活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宣传手册及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等形式,向生产者、销售商和消费者普及有关法律知识,介绍农业“三品”的识别方法和生产规程,公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积极邀请新闻媒体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尽管我区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法律的要求和广大民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的差距。

(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又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坚巨。

(二)农业检测体系还不够完善。由于县级财政紧张、投入不足,部分设备因为缺少经费、缺少试剂、缺少技术人员会操作而闲置,存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等问题。

(三)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业执法范围、内容还不够了解,农业执法的机构队伍还有待健全,因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管难度较大。

(四)由于工作经遇等问题,部分工作难以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现有条件基础上,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确保全区群众农产品食用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篇5

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农业办发[2011]133号)和县农业局《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11]48号)文件的要求,我站及时组织检测人员,紧紧围绕种植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三品一标”认证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结合科技之春和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召开专题会议,科技下乡等活动,积极宣传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及“三品一标”认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让农业工作者熟悉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内容。二是在**农业信息网站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栏目,通过网络大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11年,组织宣传培训活动16场次,培训人员1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在**农业信息网农产品质量安全栏目上发布信息70多条,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等发表信息3条。

2、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学习,提高检测能力。一是加强对单位检测人员培训。多次举办检测人员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检测技术。二是加强企业检测人员培训,4月19日,对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的检测员进行了一天集中培训,在实际检测操作中有问题随时培训。通过培训,检测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为今后正常开展检测奠定了基础。

3、强化“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一是积极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协助编写认证材料,编写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6个,完成“三品一标”认证取样3份,还有两家企业2种产品等待抽样,推广无公害标识26万枚。做好到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复查换证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步伐。二是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要求,对全县西瓜、茶叶生产等7家获“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管理是否规范,产地环境状况、生产操作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是否符合“三品一标”标准规范,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是否健全规范,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三品”标准,是否存在使用禁用药物及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违规行为等。共监督抽检茶叶、大米等样品3个。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积极推进“入市验证、无证抽检、信息公示、安全承诺、不合格产品就地销毁”五项制度,严格农产品市场调入调出管理,对有“三品一标”证书或当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的外省市农产品实行免检,其它无证产品须经市场自检或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后方能进入本地市场销售。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突出检查重点、增加检查频率。重点检查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超市主要检查市场准入五项制度落实及内检室工作开展情况;生产基地、认证企业主要查看生产记录的建立、产地环境保护、投入品使用及关键技术环节的应用等情况,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等。同时对当季上市蔬菜、水果进行抽样检测,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制作了

7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公示牌,悬挂在农贸市场、超市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一是对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品一标”获证单位、批发市场、超市进行摸底调查,弄清农产品生产现状,指导重点市场、超市的内检室开展日常例行检测工作,每天公布检测结果,每月将检测结果汇总后报县农检站备查。二是围绕农产品生产环节,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为重点,定期对城区五大超市、农贸市场和陈丁村、河坎村等蔬菜生产基地产品进行农残抽样检测。今年以来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571个,样品合格率达97.3%以上。

6、注重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在农产品市场准入、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参与农药、兽药、种子联合大检查3次。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与上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对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以下问题:

1、生产方面:农业生产单家独户,比较分散,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农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还不强,生产过程中盲目使用、超范围使用、超剂量使用、不规范使用农药等农资产品,甚至不注意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造成一些农产品有害物质超标。例如有些用于花卉、育苗、园艺、林业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却被部分群众用于蔬菜瓜果生产上。

2、监管方面:我县是农业大县,每年粮食播种45万亩,油料15万亩,蔬菜复种17万亩,中药材10万亩,茶叶4万亩,柑桔20万亩,生猪饲养量100多万头;全县有大中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7个,农贸市场26个;农产品种类多、数量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生产周期长,环节复杂,监管难度较大。

3、检测方面:检验检测基础相对薄弱、高层次专业人员匮乏;主要检测设备配套的附属设备不足,配件、试剂、耗材、标准品消耗大,检测费用高。

4、服务方面:尽管目前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已成立,但还没有通过“双认证”,不能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2、加快机构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检验检测各项制度,提高检测队伍素质,加快“双认证”步伐;按照“**模式”要求进一步完善县级机构、组建乡镇监管站、落实村级监管员,形成“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3、加强检测人员学习培训。加大检测人员培训学习力度,熟练操作设备,提高检测准确率,逐步提高检验检测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

4、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手抓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溯源,查找原因,分析症结,采取措施,既要保证产品安全,又要保护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三是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创建。

5、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大项目争跑力度,不断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克服检测机构运行过程中试剂、标准品、耗材消耗大、费用高等困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