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是指新闻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以纸为载体、以手抄形式发布新闻信息的报纸,是报纸的原形,又称手抄新闻。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禁毒手抄报内容(通用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国际禁毒日相信大家都已经很熟悉吧!。
“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问题的重视,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抵御毒的危害。
毒是人类公害,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采取了颁布更加严厉的反毒法律、建立专门反毒机构、扩大缉毒力量、有计划开展扫毒行动、加强武装缉毒和扫毒国际合作等措施来遏制毒的蔓延。南部非洲国家与欧盟决定联合打击越境非法私毒,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规定凡携带一定数量毒的人一经查获就处以绞刑,俄罗斯制定了与非法毒交易作斗争的纲要并成立了反毒专门委员会。
我通过禁毒日知道了,只要染上了毒,那么毒的瘾就会像恶魔一样缠着你。如果吸一口的话,就会向死亡迈进一步。古代有一大事例,林则徐把收集到的在虎门销毁,就是有名的虎门销烟。因为林则徐不想让毒危害人民的健康,导致失去生命。可不要小看毒,它的危害很大,一旦上瘾,就会很难戒掉,一天要三番五次吸毒打麻痹针,不然的话,身体就会承受不了毒的诱惑。要想戒掉的话,就要付出很大代价和超常的勇气才可以。
我们全世界的人们要团结起来,共同的抵制和彻底的消灭毒。让毒这个恶魔远离人类,让毒永远不要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这样世界上就不会有人吸毒了,就不会有人因毒失去健康和生命了。
毒这两个字可能我们已经不再陌生了,从战争到今天,一个又一个人因吸毒而死亡,或因为上瘾了而花光了所有的钱。
毒就像一个可怕的盒子,释放出罪恶的人,却把善良的人封印在里面,有多少家庭因吸毒而破裂,每天因吸毒而死亡的人就有上千人,吸毒人数过的的国家小偷也多,因为因吸毒把钱用光了,可又忍不住,与是就去偷钱吸毒。
吸毒对人体的危害十分的大,因此,大人们应该严厉打击这些贩毒分子,我们青少年们也绝不能凑个热闹去吸毒,面对那些贩毒分子绝不能手软,但也不能太心急,因选择最佳时机通知警察抓捕。
千百年来,毒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人类,战争就是关于毒的非常有名的战争,就是指烟,也是一种对人体危害很大的毒。到现在,毒的种类在增多,贩毒的人也在增多,毒对人类的危害也在增多。
一个个扭曲抽搐的躯体,一个个支离破碎的家庭,一双双呆滞空洞的眼睛,一声声痛不欲生的呻吟……谁能想到,青天白日之下,竟有群魔乱舞,歌舞升平之地,几成人间地狱。
是谁,撕裂幸福的家庭?是谁,摧残青春的花朵?是谁,毁灭纯朴的人性?是谁,荡尽人间的温情?
是毒品。这吐着猩红长信的毒蛇,正在把世间的美好吞噬。
是毒品。这伸着森白獠牙的豺狗,正在把天下的亲情嚼碎。
是毒品。这喷着蓝灰烟雾的妖魔,正在把心底的梦想灭绝。
是毒品。这徘徊的幽灵,这狂笑的恶魔,这狰狞的撒旦,正在制造者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惨剧。
为了毒品,八个月的孩子一百五十元卖掉,亲生骨肉不抵一个烟泡;为了毒品,挥刀砍向自己的生母,殷红的血渍纠结罂粟的味道;为了毒品,女大学生卖淫;为了毒品,名企业家沉沦……
在禁毒展馆看到这惨绝人寰的情景,看到母亲的泪,妻子的血,孩子的伤,看到吸毒者的痛苦,贩毒者的张狂,制毒者的猖獗,我的心里充满了沉重、悲痛和不可遏制的愤怒!我多想化作一柄长剑,把这令人窒息的黑暗,把这腥恶腐臭的黑暗,把这藏污纳垢的黑暗,劈开!劈开!!劈开!!!
好在巨龙已醒,蓝盾已亮,利剑已出,法网已张!
挽救吸毒者,惩罚贩毒者,消灭制毒者!蓝盾闪亮,岂容妖孽猖狂,利剑出鞘,直刺毒枭贪狼。
共和国的土地,不容罂粟作践,共和国的天空,不许毒烟弥漫。
禁毒手抄报毒品是魔鬼
0年前的英吉利人,带着贪婪的欲望,用鸦片敲开了中国的大门,既而发动了两次鸦片战争,揭开了中国近代史屈辱的一页。有识之士如林则徐者,禁烟,缴烟,销烟,终在历史的舞台上留下应有的尊严。曾经在新中国的建立后消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的毒品“贸易”,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下,如幽灵般地重新回来。成千上万倍的利润,令不少想快速致富而动了歪心的人趋之若骛,铤而走险,海洛因,大麻,摇头丸,越来越多的被走私进了中国。
灵魂在呐喊,耳边却只剩下魔鬼的声音在回响;意志在挣扎,身心却早被噩灵所摧残!多么可悲的现实!一旦被魔鬼所缠上,将灵魂交给了魔鬼,便几乎永无翻身之日;活生生的一个人,竟然成了行尸走肉般的傀儡,身不由己,为了满足到自己一旦发作的欲望可以做到抛妻弃子,六亲不认,为了筹集昂贵的毒资,可以打家劫舍,偷讹拐骗,无恶不作。
一、毒品犯罪有哪些特征?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二、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